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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4709

歪酷博客

马上受不了歪酷了,再出问题就搬家
Simple @ 2009-10-25 09:46

周六,阳光很好,路过桥,桥下一个乞丐。刚值完夜班下班,心情好。拿出身上的硬币,走过去,丢到他身边。他看看我,拾起硬币,叫住我:谢谢,先生,今天我休息。硬币全部交还到我手里,我愣住了,回头我才发现,他坐在太阳下边。




 
Simple @ 2009-10-23 15:15

回家的路上,一个买鸟的店面,每次路过都忍不住停驻一下,许多各种模样的小鸟,关在笼子里。其中最上面一只,绿色的羽毛,小小的。每次看到我都跳的甚是欢畅,伸着小脖子想将探出小头来,每次心里忍不住疼一下。终于一天下定决心,走过去付钱买下了它,提着小笼子,走在回家的路上。到了家里,放在窗台上,它依然蹦蹦跳跳,伸着小脖子想将探出小头来,向着窗外。“放心,买下你就是为了给你自由”,我打开笼子,绿色的小精灵怯生生的望了我一下,站在笼门口,展展翅膀,飞走了……心情甚是愉悦,觉得夕阳一样无限好。

两日后路过买鸟的店面,忍不住停驻一下,许多各种模样的小鸟,关在笼子里。其中最上面一只,绿色的羽毛,小小的。走过去,看了许久,老板走过来,笑笑对我说:先生啊,这就是你买走那只,昨天就又自己飞回来了,是不是您不小心忘了关笼子的门,您可以再拿回去,俺们是守信的生意人。我对老板摆摆手:谢谢老板,这不是我买走的那只。笑笑,转身走了。




 
Simple @ 2009-09-02 21:38

今天下午1405分,我手术还没结束,11床挂了。
快的我都没来得及去抢救。其实家属早就不让我们抢救了。走了,对谁貌似都是解脱。
顾总说久病床前无孝子,果然不假。连十块钱的糖盐水都不舍得给用。养儿有个P用。
走吧,11号,走好。真的没啥好牵挂的。走了真的好,你的存在就是在揭儿女的疤。让他们体面的去缅怀吧。
你走了,我看到一家子的眼泪,呵呵。




 
Simple @ 2009-08-30 23:55

起来就很郁闷……不晓得为什么,想想其实每天都一样。

到了班上,领导笑嘻嘻告诉我:小*啊,换个班,周六的班你今天值,我看了他两秒钟:哦……。旁边的人投来羡慕的嘘声。我突然TMD特郁闷。

白天梦游,急诊跑了两趟,作解说员。看了看病危的11号,家属放弃治疗一天了,情况不好。过去呼呼他:老兄,咋样?我也挺郁闷的,坚持坚持,或许就好了。11号没理我。

下午大会诊。怎么这么多年轻的男人生不出孩子?带着我的1号又跟专家们罗嗦了半天。然后打电话给一个哥们:我说你得出来走走,后天来我这聚餐,否则整天坐电脑旁边精子活动度降低,有危险啊!狠狠震了他一下。

转眼下班了,别人都走了。我孤独的留守。

好友说过来跟我一起晚饭,靠,太感动了。告诉好友俺没法出去迎接,您自己下了车找过来,看到一片工地就是了。很快好友过来了,工地果然最醒目。

订的饭,很挫,还挺贵。

   没吃两口,急诊抢救。让俺急会诊。俺笑笑,去了。之后才发现,以后这种事得准备好家伙带下去,急诊东西太少。还好病人急着去做CT,我上去拿家伙。拿好东西,信心满满。下去了,发现貌似简单的事情确实很麻烦。针尖样大小的开口,包了50多年,粘连,后尿道狭窄。F14的管子加导引钢丝才勉强进入外口,两公分处无法继续进入。抽出来,麻醉,F8小儿的管子往里放。没完全进入,但小便出来了,病人醒了。固定好,收工,告诉患者家属,脑外科手术结束后需要到我们科手术。

回去办公室,和好友聊天,看电视,吃饭。很挫的饭,吃起来确还不错,想想,原来爷们吃的压根不是这破饭!友说你们这还不错,值班还有电视看,我笑笑:一般,就这么点破好处。

时间过的很快,友走了,送到门口。折回的路上,突然墙另一边一个亮物飞来,我闪,定睛一瞧,烟头。呵呵,想暗算于我,哪那么容易,哈哈。突然额头一疼。退将两步:何人暗算于我,报上名来。仔细一看,MD,一棵老树的树枝!黑灯瞎火,你也趁机袭我。我走上前去:老妖,你知道树有几种写法么?呵呵不知道吧。我来告诉你,对的写法和错的写法,怕了吧!你个傻X。老妖不语。俺继续赶回去。

路过一走廊,看到一个猥琐的身影,败类!我忍不住自语。不对,我退回去,MD原来是镜子。我戴上眼镜,仔细又看了看:斯文败类!于是摘下眼镜逃走。

回到办公室,写病史,看急诊,又瞎忙了一会,定睛一瞅,1130了,话说今天还有快乐女生呢,不看白不看。再说俺也可算是郁可唯的歌迷。到了第二轮了,黄英唱的不错,特殊的声线越来越懂得收放了。江映蓉慢歌唱的真不咋地。可竟然过了,汗。李宵云唱的很好,声音特别,也很会把握。觉得郁不被评委待见好几轮了,以前都是褒奖,之后变成不足,像是为淘汰做准备,可惜人气高,没法被淘汰。最后,又是郁可唯在PK,我觉得应该没事,可惜结果往往不遂我愿,黄英笑到了最后,成都女孩注定得走一个。突然觉得快女太没意思了,唱的最好的被淘汰,汪涵好像一坨早准备好的词为郁送别。乐队里面都有人哭了。呵呵,郁可唯被淘汰了才发现我确实挺喜欢她唱歌。没了,感觉舞台少了点从容与优雅。但仔细想想,实力是重要的,但到了最后,有实力的往往不可能都走到最后。否则那是正剧,这年头谁爱看正剧啊。结果往往是悲剧或者喜剧,这才有戏剧效果嘛!要有娱乐精神。痛是深深的痒,痒是浅浅的痛。娱乐节目让我们偶尔痒痒挺好。

   终于没事了,一点半了,睡了。

   第二天早上,查房,走到11号那,看到他不动,让护工叫他,他醒了,张嘴喝汤。呵呵,放弃治疗了两天,他终于张嘴要吃了。其实,生存不过就是张张嘴,呼一口气,吃一口饭。我凑到他耳边:老兄,不容易,这一天咱都熬过来了。别人放弃你了,自己别放弃,张嘴就行。话说我想起昨天为啥郁闷了,因为昨天是一个败类的生日,呵呵,老兄,周一见。

   下班之前告诉接班的医生,兄弟,帮忙注意下11号,有点全身动员,回光返照了,小心。

   走到院门口,太阳挺好,戴上墨镜,忽然想起朋友的评价:土匪,败类中的土匪。忽然很想唱歌:身为一道彩虹,雨过了就该闪亮整片天空……

   旁边人好像撞鬼一样的看着我,我对他笑笑,把他吓走了。于是继续吼着老调调,走我自己的路。




 
Simple @ 2009-08-24 00:00

I can't go on any longer without you.
I made up my mind you were the only woman for me ,Scarlett,
the first day I saw you at Twelve Oaks.Now that you've got
your lumber mill and Frank'money,you won't come to me as you
did at the jail.So i see I shall have to marry you.
I can't go all my life waiting to catch you between husbands.
None of the fools you've ever known have kissed you like this,have they?
Say you're going to marry me.Say yes.
很巧,遇到你在你最美丽的时间,我躺在那里,不知所措。你年轻、任性而执着,
我微笑着捡起你打碎的花瓶,第一次收拾你任性的结果,从陌生到习惯。你或许觉
得跟你一块我总是一副欠扁的笑脸,不在乎一切,其实,我在乎的是你的快乐,不
在乎的不过是自己的感受。所以我等待,等你恋爱,等你失恋,等你结婚,等你离
婚,等你盛开时的美丽,等你绽放后的落寞,等你在一次次的曲折中成熟,等你能
如我珍视你般珍爱我。或许直到有一天战争来了,我会在上战场前告诉你,告诉你
我爱你,我再无法在你爱来爱去,嫁嫁离离之间等待。我会收起你熟悉的笑容,让
你相信,无论遇到什么困难,明天都有新的希望,因为,除非我死了,否则你的明
天一定有我。



 
Simple @ 2009-08-12 00:17

古希腊神话中酒神狄俄尼索斯是宙斯和塞墨勒的儿子,也就是常言道的小三之子。然后理所当然的天后赫拉知道了,天后赫拉何等人物,早已在对付众多小三们中练成了小三终结者的大绝技。得知此事后不但让小三进了冥界,在狄俄尼索斯成年后天后仍不肯放过他,使他疯癫,到处流浪。但在大地上流浪的过程中,他教会农民们酿酒,因此成为酒神,成了古希腊农民最喜欢的神明之一。狄俄尼索斯的出身及境遇使他成了一个与众不同的神,他在万神殿众神中占据一个奇特的陌生者的位子。虽有王室血统,但不喜欢住在奥林匹斯山,宁愿呆在自己生长的山林间,和那群快活的随从做伴。

或许赫拉的残忍对他影响太大,狄俄尼索斯的爱情也是较为独特的(其实希腊好多神都是如此,所谓文化氛围境遇相似吧),他钟情的是同性之爱。在公元4世纪的诗人农诺斯的史诗《狄俄尼索斯纪》中,描述了这样一段爱情:狄俄尼索斯爱上了少年安普罗斯,然而在古希腊人看来,世界上所有美丽的东西都注定不会持久。之后安普罗斯就在一次打猎中身亡了,这让狄俄尼索斯伤心欲绝,众神因为同情悲伤的狄俄尼索斯,把少年安普罗斯变成了一根葡萄藤。狄俄尼索斯悲恸地接受了这根对他而言神圣无比的荣耀之藤,并借此造出于珍贵之物——酒; 他热情洋溢地赞扬了它。接着,在采摘葡萄、榨成酒后,举行祭酒仪式结束了丰收盛会。这种盛会在他经历了一段深深的痛苦后已经演变成了放纵的狂欢。古希腊民众每年以酒神祭祀来纪念他,并由此发展出古希腊悲剧。




 
Simple @ 2009-08-09 02:30

昨晚值班,听说台风嚷嚷着要来,觉得晚上可以睡大觉了,附带还可以免费小楼一夜听风雨,食堂明朝买肉包。可惜等了很久,发现台风就像大便,大水冲一下就代表结束了;台风就像大便,每次都一样,每次又好像不一样;台风就像大便,有时候你等待了好久,等来的不过是一个P

今天回来看了昨晚快乐女生的76的回放。看的挺开心的,同时让室友也挺开心的,可以正当嘲笑我的浅薄,欣赏档次的低下。呵呵,多么有意义的人生。开始回放曾轶可被淘汰的一幕。联想最近网络到处的恶搞,什么CCTV新闻播报,什么明星模仿曾哥之类。客观讲,我不欣赏这个小姑娘的创作和唱功,但为了炒作,为了自己的偏执,为了娱乐,电视台,评委,网民合力将一个90年的小姑娘推到了崩溃的边缘。最后的一句我想骂人了让我看到了她的真实的一面。她承受不住了。我这个时候宁愿相信她只是单纯,看她的眼神,略显呆滞。我相信她只是爱唱歌,爱展示自己。她想唱就唱,虽不响亮,但凭借精绝的跑掉功底,竟然独辟蹊径,另立山头,开师收徒。三方乃至四五方的力量推着她走到了全国十强。她成了节目的焦点,同时也成了“跳梁小丑”的最佳演员。到了今天恶搞成这样的境地,到底是谁的错?还是谁的功劳,不可否认,她毕竟走上了一条成功的路,虽然付出了许多比其他女生多的代价。从另一个角度,我同情她,因为她在压力下至少暂时崩溃了,我觉得对这些为了唱歌为了出名的人,至少应当有对一个正常人一样的宽容,哪个人没遇到过唱歌贼难听还想唱就唱,唱的还贼响亮的麦姐或麦哥呢?曾哥不过是把着全国人民的麦克风时间长了一点,而已……俺就是有人说的当大家都认为真理无可辩驳的时候就跑过去做对立面少数派,就算仅仅为了证明还有对立面,人贱嘛。

刘惜君终于选歌没那么差劲了,郁可唯的声音终于疲劳了,李宵云终于渐入佳境了,潘辰也终于被淘汰了,上海小姑娘,潘辰这样的顶多算一麦霸,等以后选个像样点的代表上海去参加吧。

小外甥告诉我这是个选秀时代,重要的是敢秀。我和他在看待快女的问题上找到了共同话题,甚是小兴奋了一下。全民娱乐,与其看那些炫目灯光包装下的假唱,潜规则派生的清纯女歌手,不如看看这个原始点的选秀,有跑调,有破音,有暗箱,有炒作,这不挺好的一盘全民娱乐大拼盘么,何必那么认真。

         

选秀就像大便,虽然明知不香,但总要定时见面;选秀就像大便,每次都一样,每次又好像不一样;选秀就像大便,有时候你期待了好久,等来的不过是一串P。但那又如何呢,看看国内外一些实力歌手的履历,还是有许多参加过选秀的,相信总有那么一坨或几坨大便,会在不断的选择中滋养出美丽的鲜花的,呵呵。




 
Simple @ 2009-08-04 22:17

阿嚏,阿嚏,两个喷嚏以8m/s速度喷薄而出。Kao,谁又骂我了?

阿嚏,室友也打了个响亮的喷嚏。我说:谁想你了哦?阿嚏,阿嚏,室友又打了两个,他看看我,我笑笑:这叫想了,骂了,又想了。室友说胡扯。

Life is a circle!呵呵
  

Celtic WomanOrinoco Flow里和声真的太河蟹了,太醇净了。Tank的如果我变成回忆也不错,很有才。




 
Simple @ 2009-07-30 22:14

外面下了好几天了,断断续续,老是在我出门的时候下,还巨大,还好像跟我约好了似的,今天淋透了三件衣服,自己靠体温捂干了两件,包括工作服。估计我得罪老天爷了。

琢磨下自己这些天又干啥子伤天害理的事了.。好像没吧。没有打家劫舍,没有骗小孩的棒棒糖,没有调戏邻家美女(邻居是个老阿婆啊,还特喜欢对我说,哎,你的垃圾袋拿下去扔了!俺每次都装听不见)。综合下来,觉得可能受到老天这么待见的难道是最后一条?

每天早早起床上班,坚持走路上班,没有随便排放尾气。到单位低调工作,不惹领导烦心。认识了新的同事,还有普外的博士师兄,为人温文尔雅。下午干完活仍然走路回家,回来吃饭,至今没给自己污染灶具的机会,都是外卖或者路边饭店,净捡绿色食品吃,真的,我肚里的虾米可以作证!

晚上上网浏览下新闻,看下朋友的网页,和朋友同学联系下。翻出考试的书,翻翻,然后进入梦乡。

一个人在一个远离家乡的城市,路上都是不认识的人,可以在目前属于自己房间里,看车,看桥,看风景,看书,看电视。可以睡到床上,可以滚到床下。可以听老歌,放儿歌,也能找出最新推荐的专辑来增加些新鲜感。这是我要的生活吗?自己苟且养活自己。想起小时候画的房子,树林,草地,大海和怪模怪样的小动物,想起小时候静静看着天空的样子,天还是那个样,你找到自己想看的那片白云了吗?

每天都很累,但喜欢饿着肚子到处找吃的,喜欢在找吃的路上看路边的人,喜欢看街边摆小摊的小摊贩,喜欢看连夜加班的民工,喜欢看遇到的每个拾荒者,看他们等待的样子,看他们为了不属于自己的城市依然拼命的样子,喜欢看他们翻到一堆上等城里人的垃圾里的一个汽水瓶,一份旧纸盒后满足的样子。然后找到一个小吃店,吃点致癌食品,心满意足的为自己的死亡之路增砖添瓦,还鼓励自己总会建成康庄大道的。

小外甥英文不好好学,我一段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恐之以吓,告诉他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可惜他笑笑,不鸟俺。

淘了本傅浩译的叶芝诗集,偶然翻到一篇,发现诗人29岁写的诗,真的是不知影响了多少后来的文人词曲作家:

When you are old                           当你年老时

When you are old and grey and full of sleep,  
当你年老,鬓斑,睡意昏沉,
And nodding by the fire, take down this book,  
在炉旁打盹时,取下这本书,
And slowly read, and dream of the soft look  
慢慢诵读,梦忆从前你双眸,
Your eyes had once, and of their shadows deep
神色柔和,眼波中倒影深深;

How many loved your moments of glad grace,  
多少人爱你风韵妩媚的时光,
And loved your beauty with love false or true,
 爱你的美丽出自假意或真情,
But one man loved the pilgrim soul in you,     
但唯有一人爱你灵魂的至诚,
And loved the sorrows of your changing face;   
爱你渐衰的脸上愁苦的风霜;

And bending down beside the glowing bars,    
弯下身子,在炽红的壁炉边,
Murmur, a little sadly, how love fled
         忧伤地低诉,爱神如何逃走,
And paced upon the mountains overhead      
在头顶上的群山巅漫步闲游,
And his his face amid a crowd of stars.         
把他的面孔隐没在繁星中间。

诗人写这首诗的时候爱的人已经拒绝他许久并且已为人妇,那是一个美丽的女演员,女明星,而且是一个民族自治运动的领导人之一,一个所有男人的梦想。叶芝不是一时的追星,他终身爱慕,至老不渝,尽管没有任何回复和结果。这分执着让叶芝一生愁苦,但遥遥无望的爱情给了诗人无限的创作灵感,或许就是这块不能愈合的心灵创伤造就了爱尔兰文学的骄傲,诺贝尔的一个传奇。突然想起了自己很欣赏的音乐人李宗盛和林忆莲的爱情,婚后李宗盛再也没能让自己和爱妻的音乐事业再进一步,终于因理解而分开,是前世的因缘还是今生的捉弄?或许这一切真的不重要。

29岁能写出这么美的文字吗?显然不能!为啥?因为俺不追星。呵呵,多好的借口。

今天好像又有快乐女生,觉得郁可唯,刘惜君和李霄云声音都不错,曾轶可实在是在我的欣赏范围之外之外之外……可是如今满屏的讽刺叫骂,我觉得她也挺可怜,全民娱乐的成功典范也是牺牲品。如果我是评委,真的想轻轻对她说,曾轶可,你妈叫你吃饭去了。快去吧。

一好朋友在聊天当中说我写的玩意很彪悍,我当时真的巨汗,现在想想,还真有些贴切。不知道有些人看了我的玩意会不会骂我,觉得我这人不可理喻。但是也许有一天我痴呆疯癫了就把写的东西全销毁了,所以看的朋友也应该看了笑笑就过去了。

一哥们从杭州过来,暂住在朋友那,今天没法过去相聚,很是感觉抱歉。朋友做了老师,乐观估计半年来一趟上海,去掉60岁后的养老,去掉婚后的你侬我侬及各种其他情况,算三分之一的机会能来上海,还有20-30次,nnd,时间真的经不起计算。在这条没有开头没有终点的路上,我可以回头,但只能向前。




 
Simple @ 2009-07-22 01:39

   你丢了什么?
   没丢什么大玩意儿,丢了一包小东西。
   找回来了吗?
   找回来一点,很幸运。
   丢了点东西就丢了吧,怎么这么小气?
   就是,我也不明白,或许我真的挺小气,穷鬼心态,骨子里的贫农,一副贱相。
   我到底丢了什么,能让我这样一个自认为很能容忍的人郁闷到打电话给哥们抱怨,要找人喝酒才能平
复。我自己都不明白,因为丢了什么我到现在还没完全弄清楚。
仔细想想,几件衣服,旧的;几个笔记本;几个线板;几根线和接头,剪指甲的刀具,笔,洗发水……恨锉,
   再仔细想想,朋友送的网线,朋友送的生日礼物,朋友送的须后水,朋友送的……原来有一包礼品,
平常用的不多。
   还有一包旧的东西,朋友画的画,大一的时候组织寝室的朋友和联谊寝室做游戏的道具,比如蒙眼比
赛画鼻子的画作,一些老的通讯集……还有什么?不记得了,我突然觉得自己是恋旧的人,原本打算拍过照片处理掉的一批东西想想后还是留下了,觉得老了可以帮助我回忆。因为害怕自己老年痴呆。
   还有些东西都想不起来了,也不敢再问了。
   问问哥们寝室那人为什么整包卖了我的东西,他说我跟他说过电子垃圾可以随他处理掉,于是他翻了我
的包,看到表面是乱糟糟一坨线,就整个当垃圾卖了,表面是衣服书的都给我留下了,我说谢了,其实我拿到你那的没有垃圾,那些电子产品都良品,主机,两个硬盘,几个音箱,电风扇……哥们你卖了多少米?20.我说哦……。
   找到收废品的大叔,买了两瓶水,换来几件衣服和几个东西,其它的,没了。
   就这样,不知自己为什么肚子里面火气冲天,更不想再因为自己的火气伤害了哥们的室友。不就几件
破玩意,至于嘛!而且人家好心帮你把垃圾都处理了。
   打电话给几个送我东西的兄弟,诚实告知你送我的东西都被不小心卖了。兄弟火气也不小。
   很多时候,你觉得把自己的东西放在别人那别人会珍惜,会保护,可事实往往相反。你有能抛弃一切
的洒脱吗?谁能相信你,你能无条件的信任谁?你究竟又丢了别人多少东西,弃之如敝履。而且别人根本没办法跟你发火,因为你认为那不过是你眼里的垃圾。心里一阵冷汗……
很多东西,而且越来越多,要不是丢了,我会去认真看看吗?不会。甚至到现在我都没搞清楚里面还有
什么。趁现在还记得一点,就赶快记下来,也算有个交代,否则以后真的就不会再想起,估计我还是可能痴呆的。
   记得那里好像还有很早写的东西吧,冬天写的,也是垃圾了,原来还怕人翻,现在丢了,正好,我也
不太记得写的什么了,丢就丢了吧。
   有些东西要学会丢掉,你没学会丢掉也总会有人“帮你”丢掉,无论东西多少,咱依然要上路,是吧。




 
Simple @ 2009-07-21 16:28

搬过来

这里太空了,放个玩意吧,朋友前面偶然看到我好久以前的东西说挺喜欢我的风格,遂学人写blog,可惜没人鸟,遂感叹:我的天空咋这么干净?一个声音飘回来:leave no trace of wings  in the air, but I am glad I have had my feces.我大呼:啥?能讲中文啵?一个靁劈下……我旁边的路人应声倒下:nnd,又打歪了!

   

    曾经自以为也勉强能算一文学青年,小时候特想读**中文系,觉得那地方才是读书的好地方,所以喜欢附庸风雅,没事搞点唐诗宋词草叶萨特之类的看看,爱上层楼,为赋新词强说愁。写篇鸟作文喜欢吟诗,喜欢拽文,见啥拽啥,拽到语文老师都无语凝噎,甩出经典的白眼鄙视我:你丫有本事且去填词!

   于是真的找来老哥的<诗词格律概要>来看,发现还是非我能力所及也,就放弃了,于是继续读我的书,但基本不写“散文”了,作文开始写故事和议论八股了,总之,转型很失败,高考语文也很失败,让我去读中文系都不好意思。

   到了大学,到了一个小资、吴侬、才子佳人聚集的地方,看到周围都是苏杭大儒,出口成文,文章仿佛天成,人家随用随摘,俺这个土鳖只能捡拣牙慧,奢望能学学人家沪人走路,但是回到家一说话便被鄙视:还学我的口气,“你蛮恶心的”,从此不说“蛮”,就算要说,也说“满”,三声的那个。

   偶尔看到一个中文系的小学妹的blog,回答提问全部活用诗词,我真是被震了,虽然真正的好文不是在于你能背或者用多少诗词名言,但那种风格和娴熟的运用依然让我觉得甚是欣赏。

   于是给自己下定论,我已彻底沦为mountain medicine egg pie 了,呵呵,不去想了,安分的做我的这份不管有没有前途的职业,继续看我的书,研究我的专业,让别人去艺术,仅止于赏吧。




 
Simple @ 2009-07-15 14:39

看完了,既想早点看结局,又怕结束。随便点开音乐。齐秦的狼。或许,属于哪个时代的故事就应该配上那个时代的音乐。

是八九十年代的故事,是那个时代的人写的,已经拍成了中国第一步全电影胶片式电视剧。也算现在的主流文化语言之一。感动了很多当下人,包括我。很少跟哥们推荐电视剧,记得当时见到一年未见得哥们,就推荐了这部电视剧。当时自己没看书,仅仅是电视,就让我接着找来男主角的奋斗又看了,仿佛刚吃完一份巧克力冰欺凌,又找来一坨栗色的屎嚼,嚼的还挺开心,嚼完了,才发现冰欺凌真的是吃完了。

主流文化,到我们这代人开始把握了,就开始拿下一代开涮。其实都是我们做出来的,人家不脑残,只是我们造出脑残,拿我们的经验嘲笑别人的纯真,犹如上一代人鄙视我们。都是病态的文化现象。

一般念工科的男生,在求偶意识最旺盛的大学时代,没见过几个漂亮姑娘,所以,但凡见着一个模样略为周正的就紧着念叨。我喜欢这样的风格。很合我说话的风格。但李然不是。他的长相注定了不会这么磕碜。佟大为是我喜欢的中国少数的偶像派演员,很自然,很真。油而不奶。比那个bc路易好多了,看的我差点永不瞑目。

当你被人长久地注视的时候你是会有感觉的,多少有点儿不自在,而且,目光也像光线一样有热度,你会觉得温暖,甚至,燥热。这是属于热恋的故事。这是个用伤害的程度来判断相爱程度的故事。蒙蒙和李然,李然和杜小彬。

本来想用这个故事来表达我自己的想法,看完了,发现和电视还是不同的。电视剧改编的很好,100分,特别是杜小彬。把她追求李然的戏增加了不少,而且加入了那种耐心。反而让我觉得他是周蒙的另一面,电视里。男人都有两个方面,一方面如同恋女,是渴望关心、呵护女人。另一方面是恋母,希望被关心,被保护。一面是宽慈,一面是任性。不得不承认,佟大为表现的都超级好。

周蒙是个长不大的小女孩,甚至目光的温度都会灼伤她。杜小彬年少老成,反而让李然在她面前可以无止境的任性。到底她真怀孕没有,她向李然打电话的时候,不知道。反正李然是做出了选择,尽管留下的观众的忿忿和李然的痛苦,还有两个女孩的受伤。有些选择题很有意思。没有正确答案,却一定要选。责任全是你来负,如果你是个心还在的人。

可是如果你爱她,即使你明明知道会伤害她,你都没有权利放弃。所以估计很多人包括作者都认为李然错了。但明显电视剧的改编者不同意。所以他没有让李然离婚,没有让周蒙被多多捡到从而逃避生活,他给了李然和周蒙成长的时间。虽然明知人的个性难改,但仍然喜欢电视剧的结局。

在一个陌生的地方看着陌生的人群和风景,你很容易丢失自己,也很容易喜欢上一个人。如果是为了寻爱和温暖,在出走的路上你永远也找不到。看似完全矛盾,实则承接完美。虽然电视剧里表现不明显,但原作里面还是表述较为明确的。李然是一个更为随性的理性思考者;是一个把握自己都有些困难的随波逐流者。当把一切都表述成偶然的时候,还有什么不能失去的?行者,没有目的地,只有沿途的风景。行者,最美的或者在记忆里,或者在下一处。走不够,心不静。如果让我选择,是旅行还是你,请原谅我的贪心,我要和你旅行。心态上讲,李然和杜小彬相似,和蒙蒙相反,而吸引某些人的,往往是自己的反面。于是在出走的路上,李然丢了蒙蒙,杜小彬永远得不到李然。

为什么要做一个行者,为什么一定修行即要苦行?为了思考而环境和为了环境而思考哪个更无法理解?其实,都有点偏执,呵呵。忽然想起一个对话,小姑娘对苦行僧人说:你是背包客吗?是的话我们做朋友。苦行僧笑笑:不是。小姑娘不屑:那很抱歉,我们不能做朋友了。我要等我的背包客。苦行僧说:谢谢,再见,于是背包继续上路。

爱一个人可能往往代表着你要放弃自己的伪装。周蒙曾经高傲,冷漠,喜欢躲在幕后,喜欢躲在外国恋爱小说里。但他爱上了李然,一个她无法把握的人。他什么样子?“他就是给人距离感,也许是与生俱来的气质。他是那种人,转身就会走开的那种人。”她是柔弱的,从小在父母的呵护下长大,连嗔怒都会让自己缺氧的小女孩。她最怕走开,离开自己的世界,她知道自己无法应付,不单是身体上。她一次次的拒绝跟李然在江城以外见面,无论有心无意,她都让李然一次次看到了裂痕。然后当她终于下定决心跟他去云南了,我知道,结束了。

在与李然相处的过程中,周蒙不再掩饰自己的感情,发火,吵闹,眼泪……,一切最纯真也最可爱的一面她都展示了出来,只是看等待的人懂不懂得欣赏。当你在嘲笑女孩的眼泪不值钱的时候,其实,不过是在暴露自己的无知和混蛋。李然是懂得欣赏风景的人,他努力的让自己永远停驻在这片美景之中。

为什么男人都喜欢带女人远行?一直记得一句巨牛的求爱:我要带你去远方!结果还没学会怎么用这句话来巨牛一下的时候和哥们通电话,他说:靠!那个故事拍成电视剧了。晕啊,感情他也还惦记着这句话呢,结果,没有结果了,nnd全国人民都知道了,还牛个p。远方永远是未知的领域,女孩的地方永远是父亲的领地。带着自己的爱人去探索属于自己的领土或许是每一只雄性动物的天性,当然,精神缺钙的人除外。

为什么小眼睛色色的李然会爱上大眼睛“色色”的周蒙,是因为她的羞涩而灼热的目光,因为她干净而白皙的面庞,因为她与众不同的品味,因为她不在乎一切的淡然?因为,你是我无处安放的纯真。

真的有来世吗?

咱们可以打赌!